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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工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2007-12-22 10:03:33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  文字大小:【】【】【
简介: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编制了《公主岭市工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凡需要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编制了《公主岭市工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凡需要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公主岭市工商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互联网上查询。网址:www.gzlgs.gov.cn 。也可以到市政府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和本机关公开查询点进行查阅。联系电话市政府政务大厅公开查询点:0434-6294708。本机关公开查询点:公主岭市公园北街151号。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受理机构为公主岭市工商局办公室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提出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www.gzlgs.gov.cn,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请在信封上或电报、传真的内容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要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5、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受理
  1、审查: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要及时予以更正。
  2、登记:对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市工商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
  3、答复: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4、提供信息:若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者提供信息,根据《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434-6212573[公主岭市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也可以向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举报,监督电话:0434-6214417。监督部门接到投诉后3日内,应对申请人要求公开的信息做出准予或不予公开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责任编辑:gzl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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