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1.合法的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任何形式搞违法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其具体内容如下:
(1)经济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
(2)订经济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
(3)经济合同的形式必须合法。
(4)经济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5)经济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等必须合法。
2.平等互利的原则。
平等互利原则是指经济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平等互利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承担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持强凌弱,以大压小;也不得将自己的条款强压于对方,不得强迫对方和自己签订合同。
3.协商一致的原则。
协商一致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订立经济合同或变更、解除经济合同时必须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通过相互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是当事人之间确立经济合同关系法定途径。
(二)经济合同必备的主要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经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标的。标的是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是经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2.数量和质量。
数量是指合同标的在量上的限度,一般多以数字作为计量单位。质量是指合同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优劣程度,一般多以等级分类。在签订的合同中,必须要有明确的数量和质量条款,在质量条款中,应尽可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为依据。没有国家标准的,以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为依据;没有颁标准的,以企业标准或双方约定标准为依据。
3.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者酬金是取得合同标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形式的代价。在以货物为标的的合同中,这种代价称价款;在以劳务、智力成果为标的的合同中,这种代价称为酬金。
在合同中应同时规定价款或酬金的结算方式。
用货币履行义务时,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外,必须用人民币计算和支付。除国家允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的以外,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票据结算。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是指履行合同标的和价款或酬金的时间界限。
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经济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接受履行的地点。
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采用何种方式来完成经济合同规定的义务。 5.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由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责任方必须承担的责任。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是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订立经济合同的基本程序
订立经济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1.要约。
要约也称订约提议。即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提出确定的订立合同愿望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当事人为要约人,对方为受约人。要约是要约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可以向特定对象提出,也可以向不特定的对象提出,如悬赏广告和商品里陈列商品的明码标价。
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不同于没有主要条款的一般订购通知或一般表示订立合同的愿望与意向。要约是要约人向对方作出的允诺,要约人要对所发生的要约承诺承担责任并受到要约的约束。如果受约人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要约人必须接受承诺并与之签订合同。超过了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对要约人约束即告解除。要约一旦提出并传达到受约人,要约人不得撤回或更改要约的内容。如果撤回或更改,必须发出通知,并应与要约同时或先于要约传达到受约人。
构成要约的必备条件是:
(1)要约人和受约人必须是具有订立经济合同资格的当事人。
(2)要约必须传达到受约人。
(3)要约内容应当包括:
A.提议的依据。
B.提议的内容,职标的、质量和履行期限等。
C.希望对方答复的期限。
2.承诺。 承诺,即受约人接受要约人提出的建议,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如法律无其他规定,经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就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承诺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并表示经济合同已经成立。
构成承诺的必备条件如下:
(1)承诺必须由受约人作出。根据要约的约束力原则,承诺人必须是受约人,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作出承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作出。
在订立合同前,双方应向对方出示自己具有订立经济合同资格的证明,并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中介组织申请查询对方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信用程度等情况。
